5月16日,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利明为我校500余名师生作“违约责任新发展”学术报告。报告会由副校长陈晓景主持。


王利明立足《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相关前沿理论与司法实践,围绕违约责任制度的底层逻辑与最新发展,对合同解除规则、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合同僵局的破解、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违约损害赔偿范围、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衔接、替代交易规则的适用、违约金的司法调整等重点内容进行阐释。报告充分展现我国违约责任制度在借鉴两大法系及国际法律文件有益经验基础上的制度创新,提出了诸多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学术洞见。

互动交流环节,王利明针对师生提出的专业问题逐一作出解答。
(供稿单位:法学部;审核:王健;编审:乔现伟;签审:丁勇)